近日,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第二次全国司法考试工作会议开幕式上提出,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司法考试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,力争在未来三五年内,在健全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方面取得重大进展。努力建设一套适应司法工作和法制建设需要,反映司法活动规律,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考试制度。

   张福森认为,健全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,要建立符合中国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要求的,有利于选拔优秀法律人才的司法考试模式和方式方法;要建立与司法考试相衔接的法官、检察官录用以及任职前培训制度等;要建立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两者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;要建立确保司法考试公平、公正的监督机制;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司法考试组织工作体系。

   据悉,3年来,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了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同时制定了《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》、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》等规章,以及《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》、《监考规则》、《考场规则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,初步形成了由部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各个具体工作规程、规则等构成的多层次的规章制度体系,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各个环节得以规范,有章可循,为做好考试工作提供了重要基础。